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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车旅游发展的相关政策及瓶颈

2016-6-30 09:33 浏览 : 653
  1、房车叫法还不统一。
  
  上海把房车归入“专用客车”进行管理,科学叫法应把房车统称为“旅居车”,在车型划分上增加这一类别。
  
  2、房车上牌照问题。
  
  上海规定,自行式房车只要符合国家长、宽、高标准均可以上牌。目前上海对拖挂式房车不予上牌。
  
  3、房车上高速及收费问题。
  
  对于自行式房车,目前上海只要有行驶证,均可以上高速。按照专用客车类型分为大、中、小型客车进行收费,按载客人数分为0.6元/车公里(19座及以下)、0.9元/公里(20座及以上)两档收费标准。
  
  对于半挂式房车,并没有明确规定能否进入高速行驶,上海目前不允许上高速,北京2010年11月明确了拖挂式房车高速公路通行收费标准,按高于主车(牵引车)一个车型类别的标准收取通行费。
  
  对于全挂式房车,国内外均不允许上高速。
  
  4、房车驾驶执照问题。
  
  国内自行式房车,C本准驾车辆长度为6米以下,重量为3.5吨以下,最多承载9人,而在国外,类似于我国C本的驾照准驾车辆长度为7米以内,重量4.5吨,承载人数为9。
  
  一般情况下,驾驶房车需要A照,但国内申请增加准驾拖挂式房车(牵引车)的条件非常高,短期内很难实现。
  
  5、房车保险问题。
  
  目前国内没有专门针对房车的保险类别,只能将房车套入某一车辆类别,但条件成熟后,重新开发房车保险产品不存在障碍。
  
  6、房车营地建设问题。
  
  目前国内房车营地建设和收费都没有统一规范的标准。
  
  德国Hymer公司自行式B型HymerCar系列房车
  
  目前,套用已有的相关法规、规定,自行式、拖挂式房车取得合法牌照、上高速路行驶都是可以的,但由于政策法规以及操作程序上的不明确性,同一类型自行式房车的驾照可能有很大的差别,而拖挂式房车合法上路更面临上牌照难、上高速难、交费难、驾驶难等四大难题。
  
  1、房车的类型划分和适用法律问题
  
  目前,在交管部门颁发的机动车行驶证中,对自行式房车的叫法各有不同,有小型专项作业车、小型专用客车、专用客车、小型客车、特种车等等,自行式房车还没有统一的名称,因此在实际运用中,很难准确选择相应的法规条款。
  
  对于拖挂式房车,目前,交法中没有单独明确列出拖挂式房车这一项,而拖挂式房车一般为中置轴车辆,不同于全挂车辆的特征,但法律上对于中置轴车辆的规定类似于空白,因此我们只能按照半挂汽车列车相关规定来理解这一车型。在目前国家相关规定中,(半)挂车都是货运车辆,A2牵引车——准驾车辆: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这些都是体积非常庞大且载有重物的车型,车辆总重可达数十吨。而拖挂式房车则是依靠牵引车行进的流动的家,按照国际惯例,拖挂式房车在行驶的过程中是不可以坐人的,车辆总重远不及货运车辆,仅有3吨左右,可以被SUV、越野车、小轿车等轻松牵引。由此看出,国家规定中的半挂车和拖挂式房车实际上性质完全不同。此外,法律规定全挂车是不可以上高速的,很多交通管理工作人员对全挂车、半挂车的概念理解不是很清楚,在拖挂式房车上高速时阻拦或者不予发放通行卡。
  
  2、房车上牌问题
  
  自行式房车只要符合国家长、宽、高的标准均可以上牌。
  
  拖挂式房车上牌照问题一直是影响消费者选择拖挂式房车的消极因素。尽管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关于全挂汽车上牌照问题有了明确的规定(第二章第八条):“车辆管理所办理全挂汽车列车和半挂汽车列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牵引车和挂车分别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但是,由于拖挂式房车上牌手续不够明确,规定、标准尚不统一化,目前其在国内上牌仍是非常困难的。
  
  3、驾驶级别驾驶证问题
  
  自行式房车:
  
  在目前的相关规定中,车辆长度6米及6米以上的载客汽车都属于大型载客汽车,大型载客汽车需要A1型驾驶证才能够合法上路。一般的自行式房车长度大约在5、6米左右,如果想扩大空间,自行式房车车辆长度必须增加,但载客人数并没有发生变化,离大型载客汽车相关条文中的大于等于20人相差很远,但按照当前的规定C本是无法驾驶这样的车辆的。国内的自行式房车以6至7米间的长度最为常见,C本准驾车辆长度则为6米以下,重量为3.5吨以下,最多承载9人,而在国外,类似于我国C本的驾照准驾车辆长度为7米以内,重量4.5吨,承载人数为9。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消费者的准驾车型是C1,六年一检,而A1驾证需要二年一检,并且申请增驾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需要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这么高的门槛对于普通的房车消费者来说太难。
  
  拖挂式房车:
  
  在现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要申请增加准驾拖挂式房车(牵引车)的条件是非常高的,需要已经取得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才可以,这些条件对于现在想购买拖挂式房车的人来说是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的。
  
  德国Hymer公司拖挂式A型Nova系列房车
  
  申请拖挂式房车的相关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一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第十四条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B1))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A3)、大型货车(B2)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B1)或者大型货车(B2)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A1)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并规定初次申领驾驶证的人员不能直接申请A1、A2、B1准驾车型,必须首先取得C1(小型汽车)或者B2(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并具备一定年限(C1到B1的年限为3年,B1到A1、A2年限分别为5年、3年;B2到A1、A2、B1的年限分别为5年、3年、1年的安全驾驶经历后,方可申请。
  
  4、自行式房车额定载客人数的确定问题
  
  目前,对于车辆长度在6米以下(按驾照规定C本准驾车辆长度6米以下)的自行式房车,额定乘坐人数有很大的差别:有的行驶证中载客核定人数仅为2人,有的4人,有的5人,有的6人,有的则多达8人。
  
  5、房车上高速公路及收费问题
  
  对于自行式房车,上海规定可以上高速,收费标准按“专用客车”车型进行收费。
  
  上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收费标准表
  
  车辆类别
  
  车型
  
  客车(元/车公里)
  
  第一类
  
  ≤7座
  
  0.6
  
  第二类
  
  8-19座
  
  0.6
  
  第三类
  
  20-39座
  
  0.9
  
  第四类
  
  ≥40座
  
  0.9
  
  对于拖挂式房车,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文规定小轿车可以牵引拖挂式房车,但并没有明确指出小轿车等牵引拖挂式房车后能否进入高速行驶。在实际的道路行驶过程中,小轿车牵引房车上高速行驶基本都会被拦截、不予放行发卡或者需要经过一番周折才发卡放行。
  
  对于拖挂式房车的通行费用,尚没有相关的明确标准。到目前为止,收费站工作人员对成功驶入高速公路的拖挂式房车有按照牵引车A型(小型客车)收取通行费的,有按照B型(8-19座客车)收取的,还有按照货车来收取的。
  
  6、关于牵引车辆等相关问题
  
  对于大多数小轿车,在车辆说明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车辆能够牵引的最大重量是多少,这就构成了车辆在牵引大重量拖挂式房车上路行驶时的安全隐患,相类似的问题还有车顶的承载能力,有些家庭在外出时会将一辆或多辆自行车等通过行李架装在车顶。
  
  对于在轿车、越野车后牵引斗车携带ATV、摩托艇等上路还缺乏相应的规定,对于这一类型的牵引,交管工作人员更是不知该依据哪种规定能否放行、如何收费。
  
  7、房车保险问题
  
  车辆保险是车主必须考虑的一个关键问题,而目前在国内还没有针对房车所设置的专门的保险类型。房车使用者在办理车辆保险手续时,只能将房车套入某一车辆类别。
  
  8、房车营地的标准问题
  
  目前,我国的房车营地建设缺少统一规划和统一标准。现有营地配套服务条件参差不齐,水、电、气接口等最基本的配套设施问题难以解决,自助或半自助服务功能缺失。在星级房车营地方面,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在制定露营地建设、星级划分等标准,但目前营地星级划分还很困难。此外,房车营地的收费方面,也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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